第十四章
第十四章 — 受造之性與未受造之存有無限差異;人藉由美德生活最能接近神。
將受造之物與永恆之物相比,無疑是極其愚蠢的。永恆之物無始無終,而受造之物則被創造、被召喚而存在,並在某個確定的時間開始其存在,因此必然有其終結。那麼,這些被造之物怎能與那位命定其存在的神相比呢?若真如此,[1] 命定其存在的能力就不能正確地歸於祂。天上的事物也不能與祂相比,正如物質 [2] 世界不能與理智 [3] 世界相比,或複製品不能與其原型相比。不,如此混淆一切,將神與人,甚至與野獸相比,以致於遮蔽神的榮耀,豈不荒謬?那些完全脫離清醒和美德生活,卻自以為擁有與神同等能力的人,豈非瘋狂之徒的特徵?如果我們在任何意義上都渴望像神那樣的蒙福,我們的職責就是按照祂的誡命生活:如此,我們在完成了符合祂所規定律法的道路之後,將永遠超越命運的力量,居住在永恆不朽的居所中。因為人唯一能提升至與神相比的能力,乃是真誠無偽地事奉祂,全心全意地奉獻給祂,默想並研究一切討祂喜悅的事,將我們的情感提升至超越世俗之物,並盡我們所能地將思想導向崇高屬天的事物:因為據說,從這些努力中,我們將獲得比許多福分更有價值的勝利。[4] 因此,受造之物在尊嚴和能力上存在不平等差異的原因,正如我所描述的。智者以豐盛的感恩和喜樂順從這一切;而那些不滿者則顯露他們的愚蠢,他們的傲慢將得到應得的報應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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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此處遵循海尼琴(Heinichen)的觀點,並符合瓦萊修斯(Valesius)的推測,與手稿及其他推測相對。後者將 μανία(mania,瘋狂)替換為 ὅμοια(homoia,相似),讀作「因為若將這些事物比作祂是瘋狂的,等等。」
[2] 或作「感官的」;即感官或知覺的世界。
[3] 這個詞常被巴格(Bag.)譯為「屬靈的」。
[4] 這被認為是指啟示錄二章7-10節;三章11節等。它很可能指歌羅西書三章2-4節,或最好是啟示錄二十一章7節,其中包含勝利(νικ€ω,nikao,得勝)的思想。